根据《雷火电竞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雷火电竞 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操作规程》(湘财绩〔2020〕5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4月1日至5月29日对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全面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全省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制定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
5.组织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全省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省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和监督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国内外合作交流。
9.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省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1.机构设置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处室7个,所属事业单位1个。内设处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基金监管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所属事业单位是雷火电竞 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2.人员情况
2023年我局年末实有人数102人,其中:在职人员95人,包括行政人员4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9人;退休人员7人。我局为2018年机构改革组建部门,2023年度持续按改革步骤调配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纳入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金额为3,123.92万元,实际下达预算金额为3,775.2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33.48万元,年中追加217.8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3,330.30万元,执行率88.22%。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标准列支;公用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厉行节约,控制运行成本。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基本支出实际下达预算金额2,767.00万元。基本支出决算金额2,600.88万元,执行率94.00%,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214.2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14%;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6.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86%。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50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9.34万元,预算执行率20.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系我局为完成医疗保障管理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业务工作经费支出、运行维护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的项目支出实际下达预算金额1,008.2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33.48万元,年中追加217.8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金额729.42万元,执行率72.35%。具体明细如下:
1.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实际下达预算金额1,001.2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426.48万元,年中追加217.80万元),主要用于医保政策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医保改革等方面,经费支出决算金额722.71万元,执行率72.18%。
2.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实际下达预算金额7.0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7.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经费支出决算金额6.71万元,执行率95.86%。
三、医疗保险基金(含生育)预算支出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65.67万人,实际缴费人数42.22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0.80%和-0.92%;参保人员中,在职职工42.22万人,退休职工23.4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1.08%和4.32%,在职退休比为1.80:1,比上年减少5.26%。
2023年省财政厅批复的《2023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收入550677.77万元,实际总收入603112.20万元,其中统筹基金449697.73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29726.04万元,预算执行率109.52%。
2023年省财政厅批复的《2023年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预算支出405177.65万元,实际总支出396304.12万元,其中统筹基金246079.59万元、个人账户基金143095.38万元,预算执行率97.81%。
2023年省本级累计结存1336400.2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729297.85万元、个人账户基金607102.42万元。
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
2022年决算数 |
2023年预算数 (含广铁) |
2023年决算数 (含广铁) |
一、本年收入小计 |
599,081.90 |
550,677.77 |
603,112.20 |
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
513,296.50 |
532,664.75 |
579,423.77 |
其中:统筹基金 |
264,899.71 |
402,508.56 |
449,697.73 |
个人账户基金 |
248,396.78 |
130,156.19 |
129,726.04 |
利息收入 |
13,433.83 |
16,813.02 |
18,998.57 |
财政补贴收入 |
0.00 |
0.00 |
0.00 |
其他收入 |
227.19 |
200.00 |
578.34 |
转移收入 |
72,124.39 |
1,000.00 |
4,111.52 |
二、本年支出小计 |
398,185.91 |
405,177.65 |
396,304.12 |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373,026.06 |
405,177.65 |
389,174.97 |
其中:统筹基金 |
258,731.16 |
282,411.33 |
246,079.59 |
个人账户基金 |
114,294.90 |
122,766.32 |
143,095.38 |
其他支出 |
25,159.85 |
0.00 |
7,127.93 |
转移支出 |
|
0.00 |
1.22 |
三、本年结余 |
231,371.07 |
145,500.11 |
206,808.08 |
其中:统筹基金 |
41,763.13 |
133,197.22 |
218,273.22 |
个人账户基金 |
189,607.94 |
12,302.89 |
-11,465.14 |
四、电力移交基金 |
0.00 |
0.00 |
0.00 |
五、累计结余 |
1,167,868.29 |
1,278,294.93 |
1,336,400.27 |
其中:统筹基金 |
549,300.73 |
675,652.52 |
729,297.85 |
个人账户基金 |
618,567.56 |
602,642.41 |
607,102.42 |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雷火电竞 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湘财绩〔2024〕1号)文件要求,我局下发了《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方案》,成立了由规划财务和法规处负责人牵头,各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合计10人组成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4年4月1日至5月29日对我局的整体支出认真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评价对象包括2023年度省级财政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2023年度省本级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评价范围包括7个内设处室和1个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湘财绩〔2024〕1号文件的规定,我局主要对部门整体支出总体绩效目标、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围绕我局部门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总结我局部门资产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从预算执行方面、预算管理方面、履职效能、社会效应、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评价,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得分为98.82分、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7分,综合评价等级为“优”,具体情况如下:
(一)预算执行方面
指标设定分值10分,具体评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采用全年收入支出执行率指标进行评价。
评价情况:全年预算收入3,775.20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330.30万元,执行率88.22%,自评得分8.82分。
2.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采用全年收入预算执行率指标进行评价,设定分值10分。
评价情况:全年预算收入550,677.77万元,全年实际收入603,112.20万元,执行率109.52%,自评得分10分。
(二)预算管理方面
主要从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进行评价,设定分值4分,具体评分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评价情况:(1)管理制度健全。为加强全局部门经费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和财政部及省财政厅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我局制定了《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财务管理制度》《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内部审计制度》《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项目采购管理规定》《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档案管理制度》《雷火电竞-雷火电竞平台-雷火电竞官网
公车公务用车使用办法》等内部管理制度,对部门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的使用,包括开支范围、标准、报账程序和要求、审批权限及公务卡结算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严格按照《雷火电竞
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雷火电竞
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雷火电竞
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雷火电竞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出国(境)费等专项经费的管理,确保我局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序开展。(2)资金使用合规。各项资金使用时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经费使用前根据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经费拨付时,对于未履行事前审批程序的、事前审批程序不完整的、与审批支出事项不一致的,不予报销;对于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超过部分不予报销;对于未提供合法、有效票据的,或票据不完善的不予报销;对于无预算或超预算的、报销程序不完善的不予报销。自评得分4分。
2.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评价情况:根据湘财社〔2023〕11号文,《关于报送2023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区域绩效目标表的函》的文件内容。主要从产出指标的数量和质量指标、效益指标的社会效益等三方面进行评价,设定社会保险费收入、社会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收入比重,社会保险费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其他支出占基金支出比重,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报销比例等指标。分值24分,得分21分,扣分主要原因是医药机构的自查自纠以及现场稽核违规资金,个人账户转移收入,利息收入偏高。
(三)履职效能方面
主要从部门整体层面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价,包括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设定分值46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自评得分46分,单位按质按量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自评得分24分,设定分值24分。
完成情况: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这一年,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家医保局的精心指导下,将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政治责任,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将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教育整顿等贯通起来,实现主题教育与医保改革发展“双促进”“双提高”,推动医疗保障事业以惠民新成效、改革新气象起步新征程,主要完成了如下重点工作任务。
1.机关运转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机关运转机制不断完善。我们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十二个不得”规定,出台《关于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办文办会规范的通知》,巩固拓展精文减会工作成效,加强发文初审管理,建立公文错情通报机制,推动公文质量持续提升,得到省政府办公厅表扬;召开年度工作会、半年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重大会议30余次,实现了会议精简,保障了会议质量。二是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成绩喜人。我局圆满完成政务信息工作任务,获评“全省政府系统2023年度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在全国医保系统排名第三。在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新闻刊稿53篇,策划实施五周年宣传,评选发布2023年“湘医保”十大新闻,“湘医保”入选中央网信办关于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百个成绩突出账号,在全国医保系统和全省排名均位居第一。三是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局党组会议2次研究法治工作,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条例》立法,组织开展法治专题线上培训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和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认真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完成35份文件审查工作,配合迎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估,对2023年出台的政策措施开展了全面清理自查。严格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开展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
2.群众医疗保障待遇进一步巩固
一是实现了应保尽保。我们开展全民参保计划集中宣传,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扎实做好学生、新生儿、新形态就业人员参保以及退役军人医保补缴补建工作,全省参保覆盖率96.24%。二是医保兜底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我们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综合帮扶惠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医570万人次,综合实际报销81.2%,减负超90亿元;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推送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信息10余万人份,纳入监测1.24万人;开展医疗救助资金管理专项检查,夯实医疗救助保障功能,全年资助约380万人参保、260万人次就医,基金支出约29亿元。三是门诊保障质效不断提升。我们完善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9661家医药机构开通服务,全年惠及1150万人次,基金支出42.9亿元,统筹基金占比提高7.7个百分点;启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改记”管理模式改革,实现了全省统一;完善居民医保慢特病门诊待遇制度,47个病种纳入保障范围,统一并提高了全省支付限额;落实晓明书记指示和国文副省长工作要求,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全年惠及1028.06万人次,基金支出3.4亿元,实际报销比例62%;持续做实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全年惠及1439.58万人次,基金支出9.93亿元,实际报销比例62.08%。四是待遇政策进一步规范统一。我们落实待遇清单制度,完成清单外制度政策清理;落实基本医疗保险“两个实施办法”,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拓宽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3.群众医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一是医保目录管理持续优化。我们执行国家药品目录,调增药品111个,发布2023版双通道单行支付药品目录,纳入药品(通用名)55个,开展年度医疗机构制剂遴选,新增纳入制剂136种,开展传统中药饮片遴选,将17种中药饮片纳入目录支付范围,调整“两病”门诊用药范围,新增高血压类药品1个,新增糖尿病类药品6个,并优化了支付标准。二是药耗集采机制不断完善。我们执行三批国家集采药品和耗材中选结果,参加16个药品和耗材品种的省际联盟集采,集采药品累计达到482个,高值医用耗材达到13种,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节省资金约269亿元。全面实施医保基金直接结算集采货款,累计拨付6.5亿元。三是药品阳光挂网采购更加常态化规范化。我们开展省际药品价格联动挂网,同步纠偏异常高价,1075个药品挂网价格下调,平均降幅8.04%;109个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通过价格纠偏整体降价9.6%;省产软袋基础大输液通过价格纠偏整体降价18.1%。我们持续推进医保招采管理系统应用,开展药品价格和数据质量专项治理,统一医保分类代码和耗材阳光挂网采购平台,重构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新格局。四是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管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新增和规范修订价格项目216项。实施2023年度医疗服务价格监测评估和宏观调控动态调整,全省调整价格项目3487个,其中价格调降343个,价格调升3144个,价格调增金额5.5亿元。
4.医保基金更加安全
一是监管的协同性有效提升。我们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聚焦重点领域和行为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医保、医药领域腐败问题,同步开展集中整治。联合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对全省42家定点医药机构和27家医保经办机构开展省级飞行检查,共发现违法违规问题1251个,涉及医疗费用7442.48万元。二是监管的智能化不断加强。我们强化事前预警和事中审核,通过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事前提醒医疗机构3.8万次,通过智能审核系统拒付3016.6万元。建立事后大数据分析模型,省级飞行检查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违规金额4175.87万元,占查处总金额的56%。三是监管试点深入推进。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医保基金基层综合监管试点,得到了国家局高度评价。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中期评估。指导长沙、永州开展医保反欺诈大数据应用监管国家试点。指导株洲开展个人信息授权查询和使用国家试点,实现了“线上授权、网上核查”一网通办,更好地满足了多方信息需求。四是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我们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在全国率先从省政府层面明确医保行政、经办机构以及有关部门的基金监管职责。在全国率先建立违规收费问题清单管理制度,发布了3批违规问题清单,收到8961家定点医疗机构主动退款5606万元。
5.群众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优质
一是基本建成“五级”医保经办体系。我们出台加强和规范基层医保工作站(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开展全省医保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行28项“湘医保心服务”便民举措,全省1944个乡(镇)、29315个村(社区)开通医保直办或帮代办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经办网点全覆盖,基本建成医保经办“15分钟”服务圈,全年直办507.23万件,帮代办238.79万件,惠及830.81万人次。二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质效大幅提升。全省3178家医院开通住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133家定点和4405家药店开通普通门诊异地就医直接结算,2056家医院开通门诊慢特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年惠及798.88万人次,较上年增长了306.92%,支出约150亿元,其中普通门诊476.35万人次,是上年的13.52倍,异地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较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住院跨省直接结算率超70%,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三是医保经办服务影响力持续壮大。我们以省政府打好“发展六仗”为抓手,将“推行异地就医结算与基层医保代办服务”列入省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并在全省率先完成验收。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经办系统练兵比武,获得国家区域赛主办资格。组织开展医保经办大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宣传171场次,覆盖2200余万人次。
6.医疗保障管理更加精细
一是支付方式改革加速推进。我们完成DRG/DIP实际付费统筹区全覆盖任务,在全国性DRG/DIP改革工作大会上交流发言10次,初步实现患者减负、基金减支、医院增效、分级诊疗的改革预期。完善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管理,实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二是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与管理。我们不断优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增、修订以及价格调整机制,更加突出医务人员劳务价值,新增111项价格项目,修订105项,开通价格项目申报绿色通道,支持“两个医学中心”建设,开展年度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评估并实施调价,全省调价4341项,净调增5.5亿元。三是医保大数据赋能不断强化。医保信息平台一期项目全面通过验收,平台日均结算37.4万人次,总费用3047亿元。启动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平台安全管控。强化信息化应用,开通省内自费病人信息上传、职工个账代扣代缴功能,完善基层服务平台系统改造,30多个事项可以通过基层服务平台办理,大幅缩短群众办事时间。医保码累计激活4263万个,激活率达到78.5%。拓展医保大数据“朋友圈”,促进信息数据共享,为群众享受医保甚至非医保服务提供便利。四是各方需求得到及时回应。我们为高水平医疗机构个性化定制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保协议等政策“工具箱”,助力打造临床医学高峰。1000多个新药和过评药品挂网,促进创新药品临床应用。将12800个药品采购权限下放基层医疗机构,较之前增长163%。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单颗种植牙整体费用从平均1.5万元降至7000元以下。我们及时调整优化新冠病毒感染医疗费用保障政策,助力群众平稳度过感染高峰,并逐步回归常态化保障。
7.机关党的建设不断加强
一是主题教育开展得有声有色。我们围绕主题教育有关内容组织8次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专题研讨,集中7天时间举办读书班,班子成员登台宣讲辅导8次。我们大兴调查研究,确定10项重大调研课题,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先后到全省20多个县(市、区)调研,深入基层单位80余个,召开座谈会20多场,调研访谈180余人次,召开调研工作汇报交流会,推动调研成果转化。我局《“三聚焦三走进”深化主题教育调查研究》的做法被湖南机关党建网和《机关党建》杂志推介。我们深查细照抓好检视整改,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的12个具体问题全部按时销账销号,累计出台11项制度成果,顺利通过第一批主题教育“回头看”督查验收,我局推进问题整改等做法2次被省委主题教育办推介。二是基层基础更加夯实牢固。我们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落实《省直机关党建工作“三级五岗”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扎实推进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深化“支部联基层”结对共建,全局8个党支部结合主题党日开展实践活动30余次,观看党员教育片20余部,全体党员干部人均讲授微党课1次以上。三是党风廉政形势向好。我们召开全省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联合驻厅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举办全省医保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培训班,压实各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打造廉洁文化长廊,组织开展“清廉是福、贪欲是祸”家风家教活动。我们深入推进清廉医保建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医德医风问题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着力解决医疗保障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四是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我们开展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及“一报告两评议”,争创省直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联系点。3名新进干部定职定级,1名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6名干部晋升职级,接收2名安置转业军官。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28名领导干部如实填报。制定《2023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2023年“机关大课堂”活动。
(四)社会效应方面
该项指标从部门履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的效果最终认知和满意度进行评价,包括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设定分值40分,自评得分40分。医疗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设定分值42分,得分42分。
完成情况:2023年,通过推进医保领域重大改革任务的落实落地,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精准实施乡村振兴医保帮扶,全面加强基金安全监管,加快医保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医保经办队伍建设,推动医保经办体系向基层延伸,全面提升经办政务服务水平,探索开展清廉医保单元创建,落实《雷火电竞
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全年办理各类信访件12000余件次,并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我们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将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基本医保保障范围,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推送高额医疗费用患者信息10余万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获得感明显增强,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性起到较好的作用。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执行进度有待提高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执行率为88.22%,较2022年的74.85%有所提高,但还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项目执行进度缓慢。
(二)质量指标偏差问题
社会保险费收入占基金总收入比重略低。由于2023年财政通知各大行对社保基金进行补息,利率由1.10%调整至1.35%,利息收入增加;外统筹区转入省本级个人账户大幅增加,转移收入增加,以上情况大幅增加了总收入。降低了社保收入占比。
社会保险费支出占比略低于年度指标值。其他支出占基金比重略高。以上两个指标的偏差问题,都是因为在个人账户“实账”管理模式下,为方便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外地使用“个人账户”就医购药,开展了个人账户转金融子账户业务,由此产生的数据列支“其他支出”科目。现个人账户已改为“记账户”管理模式,此项问题已不再出现。
(三)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目标量化管理待完善
目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标相对完整。但伴随医保改革走进新的“深水区”,DRG跨统筹区异地结算还未启动。相关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还需完善。
六、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完善预算编制
做到统筹兼顾,实事求是,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确保预算的完整性,合理科学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严格执行预算,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降低结转结余资金。加强对单位预算资金的执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财务部门要定期对项目执行进度进行督查,对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及时上报,分析原因,督促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质效
一是深入推进医保经办法治化建设。二是健全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三是让医保服务更加可感可及。四是积极做好经办制度体系落地准备。五是推进经办数字转型。
(三)提升两定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要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二是协议要体现协商谈判。三是强化履约。探索利用基金预付、质量保证金等经济杠杆,与协议履行核查、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奖优罚劣。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以结果为导向,健全绩效评估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以技术赋能为支撑,加速预算的信息化进程,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的现代化。以责任落实为遵循,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部门开展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促进绩效评价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构建信息公开透明的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依据预算评价结果,合理规划和控制预算编制;科学实施事前绩效评估与事后评价结果的对接。加快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预算绩效流程布局。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